根据北京市政府贯彻中央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的实施办法,近日北京市话局已做好了为北京党政机关干部住宅公务电话办理过户手续的准备工作。
市政府要求130多家党政机关部门的干部住宅公务电话办理过户手续。“实施办法”规定:单位出资安装的副局级、正处级干部的住宅公务电话,一律由电信部门过户给个人,并由本人自行交纳月租费,单位按人每月发给补助,包干使用。
(摘自《信息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