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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8年07月01日
经济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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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民工被非法拘禁的对策

文/燕川

农民进城务工,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民工之间、民工与企事业单位、执法机关之间、民工与个体户之间必然发生千丝万缕的联系。因经济关系,民工们被牢牢地拴在雇佣者身上。一旦这些关系间所产生的矛盾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民事、经济纠纷,甚至是非法拘留、非法拘禁等刑事诉讼案件。仅西安市某地区近几年来,涉及进城民工的非法拘禁案就占此类案件总数的45%。其中,多是民工被城里个别居民或个别企事业单位非法拘禁和殴打。这些案件的发生给这一地区带来了不安定因素。

今年初,四川省民工唐某等二人因经济纠纷,被西安市城区无业人员姚某关押并残酷折磨(致肋骨骨折成血气胸),后对姚某予以立案侦查,并通缉其他几名犯罪赚疑人。今年二月,合阳农民车某、姚某与西安市雇主陈某发生经济纠纷,姚某偷走陈的工具溜走了。该陈竟发假电报骗来车、姚二人之父来西安陈家,分别关押达10天、8天之久,后由司法机关救出二人。

笔者认为,首先应加强对公民的法制教育,强化进城务工农民的法律意识,让他们懂得怎样合法务工、经商、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不受非法侵犯。民工的文化程度普遍不太高,往往因此而受到侵犯、伤害。所以,有关方面可以通过夜校等形式对他们进行文化教育,使他们增强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

其次,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也是关键一环。社会秩序好坏关系到经济建设的成败,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非法拘禁案件的发生概率。城市民工较集中在建筑、服务行业,其中不少人吃住条件差,人身安全缺乏保障,易发生此类案件。综合治理应针对这一特点,对民工生活场所增设治安点,加强巡逻,以便及时发现处理异常事件。

及时、有效地化解民工为当事人一方或多方的民事、经济纠纷产生的矛盾,是减少此类案件的重要措施之一。这些矛盾极易触发案件,民工群体因“人生地不熟”,在城市多属从属性群体,有些不法之徒、法盲,遇有与民工的纠纷,往往认为好欺负,即采取暴力,或非法关押以图“解决”矛盾。如果提前由有关方面及时、妥善地解决他们之间的纠纷,也可避免发生非法拘禁案件。

新颁布实施的《刑法》第238条规定了对该罪的处罚,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8条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交由检察机关受理查处,而其他类型非法拘禁案改由公安机关受理查处。这些规定,也给我们提供了打击此类犯罪的法律武器,可以通过严格执法,震慑犯罪分子,减少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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