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饵料”背后的陷阱
红雄
蚯蚓、蛆蛹、碎肉、虾米之类,是池塘边垂钓人用来钓鱼、鳝、龟、鳖用的饵料,虽不起眼,垂钓人若想满载而归,少了它还真不行。我一直记得十年前到派出所上班的第二天下午,一位中年妇女满头大汗,奔到所里,一见到值班民警,就“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原来,她在汽车站被两个男子用假元宝(实际上是染了铜水的铅块),骗去了平时省吃俭用的5000元钱。看着这位妇人的哭泣,令人不得不深表同情,同时更增添了对骗子的憎恨。
但此后,耳闻目睹类似的情景多了,感觉竟然有近乎“老生常谈”的味道,后来手指象是麻木似的,竟懒于动笔了。我常在想,自己是否有点象鲁迅先生笔下那个无聊的看客?我曾不得其解,后来渐渐地才感悟一些其中的原由,觉得归根到底恐怕还是骗子用的饵料“功效”甚大,颇具“吸引力”。那些似乎是听得见的巧舌令、看得见的人民币、摸得着的金饰品,会叫你心动,飘飘然,不知东西。
如今,这饵料花样和招术在不断翻新。仅去年以来,我采访过多起利用女色作诱饵的敲诈、抢劫案件。 “食客”被带到事先预定的偏僻处,又被“从天而降”的歹徒当场“捉奸”。这些“食客”只得乖乖地付款而逃,吃了闷亏还不敢声张。遗憾的是,贪食这诱饵的,不光有社会上无业或闲散人员,还有政治、文化素质较高的厂长、经理、机关干部和单位领导。如果照此下去,饵料越上档次,食客势必越多。警方破案后找到这些“受害人”,尽管事后如何做出一种镇静状,但都掩饰不了当时“贪食”时的丑态和狼狈——这不幸的艳遇和遭遇,个中滋味,谁能体会?
看来,人一旦去追逐不当有的名、利、财、色,这非份之想和贪欲,就会如洪水猛兽冲决理智的大堤,到头来任人左右、任人摆布,失去了自我生存的价值,从这一点上说,竟连鱼、鳝、龟、鳖都不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