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假钞换零钱未换成胡闹泄私愤终后悔
本报讯 望着公安干警严肃的神情,农妇王某流下了悔恨的眼泪,她说: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我真象是做了一场梦!”
元月26日下午,在眉县汤峪口旅游区内摆摊的农妇王某,拿着自己收来的一张百元大钞来到眉县农业银行汤峪储蓄所兑换零钞。营业员王建光发现其递进来的这张100元人民币有些异常,忙叫来一旁的同事周晓辉共同辨认,又经过机器检验,确定其为假币,两位营业员按银行规定向王某讲明情况,要将这张百元假币没收,但王某坚决不允;王建光随即在假币上加盖“作废”印章后递给了王某。拿着这张再也不能使用的百元假币,王某气极败坏,连声叫骂,可两位营业员不急不躁,一边耐心向她解释,一边继续工作,直到下午下班时,王某才停止吵闹悻悻离去。次日清晨8时许,王某又来到该储蓄所,继续乱骂,同时,还向前来办理存款的储户们散布“银行的人用假币换真钱”等谣言,损害该储蓄所的声誉。这样一直闹到9点多钟,见到无人理睬自己, “意犹未尽”的王某又捡来一块石头扔进储蓄所,哪知石头“哐”一声砸坏了储蓄所里的玻璃大门,看到玻璃碎片四散而飞,王某才发觉自己闯了祸,急忙逃回家去。镇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出击,将躲在家里的王某抓获,县农行保卫干部一行4人也赶到了派出所,王某对自己的鲁莽行为追悔莫及,痛哭流啼。干警们经过严肃的批评教育后,鉴于其认识态度较好,对其免于行政处罚,责令她照价赔偿被砸坏的银行玻璃门。据随后叫来的装修工队粗略估算:整个门框及玻璃门的重新修复工程造价最低约需2000元。 (张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