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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9年03月03日
经济文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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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紧急通知

严管棉花市场

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家工商局和人民银行联合发出的紧急通知要求,首先严禁非法收购棉花。除供销社棉花经营企业,农业部门所属的良种棉加工厂、国有农场收购、加工良繁区及自产棉花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参与棉花收购、加工和经营,一律视为非法行为,金融部门严禁对其提供收购贷款,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坚持予以查封或取缔,没收加工机具,吊销营业执照。纺织企业可以委托县级棉麻公司收购棉花,但不允许到棉区直接设点收购。

其次要取缔私下交易的棉花市场。严厉打击非法棉花交易活动,取缔棉花自由交易场所。各地供销社棉花收购部门要继续执行敞开收购的政策,宣传、引导棉农将棉花全部卖给供销社。

第三要取缔小轧花机、土打包机。发现使用小轧花机、土打包机进行棉花加工的,一律没收并销毁。

第四控制新上籽棉加工项目。通知强调,目前全国籽棉加工能力已严重过剩,各地不得新上籽棉加工项目和新建籽棉轧花厂,金融系统严禁以任何形式对新增轧花能力项目提供贷款支持。(摘自《经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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